收養人申請準備 – 良民證、信用報告、戶籍謄本
因為已經是第二次申請,所以大概都知道流程,這些都是必須去某個機構提出申請才能得到的資料,所以就排一天下午規劃好路線,一次辦妥。良民證:在警政署特定網頁填寫申請表:這個步驟有個比較瞎的部分就是你必須在領證地點那邊看好你要前往的分局名稱,再去填寫到下方的「備註說明」欄位。「備註說明」欄位的英文名稱叫做:[Payment Policies],然後裡面已經預先填寫了“取件時繳費”的字樣。我把這欄位的字樣清空之後再填上我想去的分局名稱。我相信很多人到這個步驟都會皺著眉頭想著該怎麼做吧,不過總之就是久久才會用到,大部分人也許一輩子都不會用到的程序,所以也不太會激起太大的抱怨火花吧。查詢申辦狀態:大概兩三天後到查詢頁面輸入身分證字號和出生日期就可以查到案件的申辦狀態,如果是「已完成」那就可以帶著雙證件去領。前往分局:我帶著自己和老公的雙證件,加上老公的委託書,在門口有志工問我要做什麼,直接說要領良民證,就有警員招手要我過去。把證件拿給他看,他打電話給內部的行政人員報我的姓名。接著坐著等一下就有一個行政人員拿著文件出來,請你確認基本資料欄位正確,收取壹佰元,就可以拿著文件離開了。印象中去台北總局的方式比較不一樣,好像有種比較正式的氛圍。不過目的都是拿到文件,氣氛輕鬆或是嚴肅都沒關係的。信用報告:前往郵局:到了郵局之後,在儲匯業務的區域抽號碼牌出示證件:跟承辦人員說要辦理信用報告,拿你的雙證件給他看,他可以幫你影印(收兩塊)也可以你自己準備好影本。申請書:承辦人拿申請書給你勾選要申請的項目,指定處簽名就完成,每年一次免費服務。不過這邊要注意的是我看了網路上的資料以為是可以委託申請人,但郵局方非常堅持規定就是要本人親自辦理,即使我帶了雙證件和委託書也是無法通融,所以這個步驟就是要請老公自己再去跑一次啦。戶籍謄本:戶政事務所:帶著身分證到戶政事務所,抽號碼牌就可以申辦,費用15元,過程非常快速。- 之前有遇過承辦人員問我申請這要做什麼,但是這次負責的先生倒是都沒問,因為要在人多的地方回答「申請領養」多少還是覺得有些不好意思,看來這個問題並不是非回答不可啊,所以那次只是承辦人員個人好奇嗎?兒福的申請表上說戶籍謄本要三個月內,但我想其他文件大概也都有時效性,所以接下來就是繼續整理其他文件並且盡早寄出,免得過了時限又要再跑一次了。倒是在寫這篇的時候我好奇,如果良民證上有刑事紀錄那會怎麼樣呢?在網路上查到一篇「法律未禁止更生人收養小孩」,但實際在排隊時,也許審核者那邊就不會通過,也許社工在跟出養者溝通收養人的條件時,還是會讓出養者比較遲疑,可能就會照成排隊過久甚至永遠等不到領養機會。這樣的狀況猜想應該是四海皆然吧。